法官判得對不對?

我想大家都誤會了,
男子性侵小女童是很可惡, 但記者報導這個案件把焦點放在"沒用強制性交罪判"根本就是無聊,

刑法有關規定有兩條:
刑法222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強制性交)可以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是用哪一條, 都可以判到十年,
記者批評法官判得太輕還有道理,
但批評沒有適用222條而適用227條就是無聊, 因為227也可判到十年重刑, 有什麼好批評的?

兩個法條差別在哪裡?
就是一個有強制一個沒有強制, 就是有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思
被害人如你我二三十歲的人甚至10歲小學生比較早熟的,
知道性交是怎麼一回事, 有決定要或不要的意思,
知道性交的意思不想跟你性交, 你還來硬上, 就適用強制性交罪,
對象是14歲以下的還可以用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七年以上

但是勒, 萬一這個被害人連性交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那就沒有同意不同意的問題
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了連判斷都有問題了, 哪來同意不同意,
但"沒有同意不同意的問題"並不代表"他同意",這是兩個層次, 頭腦清楚一點的網友應該聽得懂,
睡美人大家知道吧,如果她就是昏迷,有一個人路過了, 把她上了, 算不算強姦?
一般人會覺得算, 可是法律上會認為她沒有意識, 連同意的能力都沒有, 所以不能用強姦罪處理,
不用強姦罪處理並不代表不處理, 有其它的罪可以處理, 利用機會性交(沒有強制)也可以判到十年,
大家不要以為沒有用哪條罪處理就是無罪或法官有問題,
這是一個誤會~

法官會用227判的理由並不是他認為小女童同意性交沒有違背他的意願,
而是認為小女童才六歲, 不知道人家把東西放入他的下體是什麼意思,
他會不舒服會害怕沒錯, 但是他不知道那就是性交,
各位問問自己六歲的時候知道什麼是性交嗎?
連性交是什麼都不知道, 當然沒有判斷要不要同意的能力,
(沒辦法判斷要不要同意並不代表同意,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連同不同意都沒辦法判斷了, 何來的強制?
沒有強制就不能用222,但可以用227

舉個例子刑法有詐欺罪, 就是騙錢, 那向智障騙錢有沒有辦法成立詐欺罪?
沒有辦法, 因為他連錢代表什麼都不知道, 連要不要給錢的判斷都沒辦法下判斷勒, 何來的騙?
所以刑法另外規定一個法條處理這種情形, 說這種情形等同詐欺罪,
不適用詐欺罪還有其他罪可以適用, 也可以判得很重, 並不是就不處理~

 
—————————————————以 下 為 新 聞——————————————-

8天15萬人連署 開除法官

狼性侵6歲娃竟獲輕判 法官稱「未違女童意願」

2010年08月25日蘋果日報

【專案組、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一起性侵6歲女童案,因法官以「未違反女童意願」輕判惡狼3年2月引發民憤。
一名育有兩子女的爸爸認為法官判刑太輕,本月中透過臉書發起免職法官調查,
短短8天吸引逾15萬名網友連署贊成,網友一面倒砲轟判決結果「有夠瞎」。
召集人更痛批:「對小孩保護那麼差,以後誰敢生小孩!」
司法院昨則回應,判決結果與民眾期待有落差須依上訴方式救濟,本案已上訴,二審會全部重新調查衡量。
這起性侵女童案發生在今年2月,嫌犯林義芳(31歲)在高雄縣甲仙鄉立圖書館見6歲女童獨自玩耍,
遂將她抱坐左大腿,以右手性侵女童得逞,過程遭隔壁住戶婦人目擊報警,
檢方將林義芳依最輕本刑至少7年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求刑7年10月。
召集人:看判決很害怕
 6月間合議庭法官莊珮君、王俊彥及楊國煜審理此案,女童到庭時仍害怕得幾乎無法言語,
而法官卻以報案婦人沒看到女童抗拒或哭喊,且女童坐在林嫌腿上,
若有意掙脫,他應無法性侵得逞,認定林嫌未以暴力、脅迫等違背女童意願方式性侵,
改以本刑3至10年,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判3年2月。
類似案件也有重判案例,苗栗一少女從小六起遭爺爺猥褻、性侵,
被告並未以強暴脅迫手段,台中高分院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爺爺10年2月。
相較於前例,情節類似,本案卻僅判3年2月,引發民眾不滿。
發動連署網友暱稱曾香蕉(37歲)是上櫃電子公司業務經理,育有1子1女,
他坦言因看到判決結果,「很害怕孩子不受法律保護」,才會發起
「幹……太瞎了。免職調查六歲性侵案法官的連署~~大家一起來吧」活動。
(登入臉書網站www.facebook.com),鍵入「性侵六歲女童」搜尋即可)
 
曾香蕉說,連署訴求是將法官免職,並給被害者公平判決,
連署從本月16日起至昨截稿為止,8天累積超過40萬網友收到訊息,
有15萬人參加,3萬多人不參加,1萬多人考慮參加,21萬餘人未回覆。
他說,連署網友有7成是有小孩的父母,「特別能感同身受。」
 
《蘋果》昨聯繫不上審理此案的3名法官,檢方不認同判決見解已提出上訴。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昨則強調,承審法官絕非輕判,
參考最高法院兩件性侵幼童判決,都採相同見解,
法官也認為被告行徑可惡,這是立法不周全問題,讓民眾誤解,法官感到遺憾及無奈。

專家:應建立評鑑制度

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說,大眾關注司法是好事,但也應給法官依法審判空間,司法院也會持續注意。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說,《憲法》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等不得免職,網友連署也沒用,
他並指引發爭議是司法院遲未建立「判決評鑑制度」所造成,「網友對判決發出怒吼,可說是司法院咎由自取!」
律師林夙慧亦說,適用法律若有重大歧異,最高法院有統一法律見解的必要,
否則對這些未成年被害人來說,不能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處罰被告,實在太不公平。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直言,此事顯示「法官的判決與民眾認知脫節。」
司法應用更高自律及自我反省能力,去了解法官是否專業不足造成這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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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台灣的法律人在哪裡(文魯彬)

台灣的法律人在哪裡(文魯彬)

2010年08月23日蘋果日報
 

我在美國出生,是台灣人口中典型的「阿逗仔」,
因難以認同自己母國過度消費、揮霍地球資源所打造的「美國生活模式」,
所以至今56歲,只有25年的歲月生活在美國。
1977年來到台灣,當時看到台灣許多家庭輪流洗一桶洗澡水,
然後再利用這桶水澆花拖地板,以及「吝嗇且小心」地使用電燈,
那種因生活困頓而過著節能減碳的「台灣生活模式」,讓我愛上此地。

行政機關先不守法

但隨著經濟的起飛,台灣盲目追隨我當初所摒棄的美式生活,
導致今日台灣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是全球平均值的三倍,成長速度冠全球。
感嘆的是:
台灣該學美國優質價值觀的,卻不徹底、用心、好好地學,還由喝過洋墨水的領導人帶頭破壞。
包括美國的西方社會,特別是政府機構,
對於「法治原則」是百般小心地遵守呵護,不敢有任何違背或破壞。
反觀台灣,馬英九學位是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但他於台北市長任內,對於台北市政府積欠的健保費,經行政法院判決及大法官會議解釋都敗陣下來,
馬卻視之如敝屣,繼續抗繳,將「法治」踐踏在地。
有樣學樣,
當過立法委員的閣揆吳敦義,把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判決,貶成「烏雲、符咒」,其言論讓人哭笑不得;
行政團隊硬拗成「中科管理局需停工,但友達/旭能不需停產」;
另一位環保署長沈世宏更是情緒化與誇張,「後果法院自行負責、法院介入環評」都脫口而出,
還登報譴責法院,每天忙於寫新聞稿打混戰,真不敢相信他還曾是「準加拿大人」。
行政機關不遵守法律、也不尊重法院宣告行政機關行為違法的判決,立法與司法二權豈容如此踐踏?

權力分立原則崩壞

最近看到台灣政府行徑,逐步在肢解、侵蝕「權力分立」與「法治原則」
這二項西方社會堅實的基石及價值觀,
讓在美國受法學教育的我,心中感到不可思議及莫名其妙,
這個由多位留學歐美所組成的馬政府團隊,我常戲稱他們是「假洋鬼子」,
表面說著一口流利的英文,骨子裡,倒像從中國留學回來的。
或許只能註解:美國已實行200多年的權力分立與法治運作,而台灣才起步運作1、20年。
面臨如此重大的價值錯亂與憲政危機,為何台灣的法律人依然噤聲不語,容忍政府視法治於無物?
有責任義務捍衛法治價值的法律學者及教授們,您們在哪裡?
 
作者為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前環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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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扶不起的阿扁(蘋論)

蘋論:扶不起的阿扁
 
2010年08月21日蘋果日報
 
 

卸任總統若被發現貪污,是否應該刪除其禮遇金?
從情理法三方面來看,認為應該的人可能佔大多數。
現在的問題是三審未定讞,只一、二審判有罪,是否仍應採取「無罪推論」的態度?
如果一、二審有罪,三審尚未判決,理論上仍屬「無罪推論原則」,那麼先剝奪其禮遇金,就有法理問題。
若認為一、二審被判有罪,就認定有罪,剝奪其禮遇金的立法則合理。
但從「無罪推論原則」的精神來看,三審定讞才確定有罪,較為合理。
國民黨佔絕對多數的立委,為什麼等不及三審判決,就急著立法剝奪扁的禮遇金?
藍營普遍有一種錯誤的猜想,認為過去1年多來的補選都失敗,
主因之一是沒有快速的判扁有罪,藍色選民因此認定馬總統優柔寡斷。
現在選戰殺到5都門口,再不對扁有所處理,藍營選民灰心失望之餘,拒絕出門投票,國民黨將兵敗5都。
藍營立委無法催促最高法院儘速判扁有罪,只好親自出馬立法整扁,
振奮藍民的士氣與鬥志,提升5都選舉的氣勢。

 
立法不應針對個案
 
這種看法既膚淺又錯誤。
司法審判,尤其是刑事訴訟,涉及公民的權利,
本來就應該謹慎嚴格,步步為營,不應該希望速審速決,
特別是寄望總統介入催促法院速判,更是對民主的無知和愚蠢。
馬總統聲明不干預司法審判是非常正確的,也是培養司法獨立的正軌。
立院越俎代庖,替代法院先行懲罰阿扁,以取悅藍民,是譁眾取寵,刻意媚俗,
為選舉破壞無罪推論原則,戕害立法的崇高精神。
把立法當作選舉的武器,既做小了立法的權威,又做小了立委自己的角色—變成政黨打手。
立委為了消解對此一立法的法理質疑,遂加上但書稱,
若三審定讞無罪,再補還被告的禮遇金及其他優遇。
這條但書說明了立委對立此法的心虛,以致底氣不足。
這不是我們希望的立法方式,立法應具備普遍性,而非急於對個案的針對性。
阿扁的反應非常讓人不齒。
他在得知此法通過後,哀號說:「一無所有了,有機會出來只能當乞丐。」
聽到這句話,民間的反應是:你的兒媳婦和家人過得很豪奢啊,當什麼乞丐?
分明是裝可憐。蜀國有扶不起的阿斗,台灣有扶不起的阿扁。
唉,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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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慈濟與原住民的融合與衝突(謝國榮)

慈濟與原住民的融合與衝突(謝國榮)

2010年08月20日蘋果日報

 

陳文茜日前發表「慈濟人加油」,全文卻未觸及問題之核心。

8月初屏東長治「慈濟大愛園區」巨石置於大門處,入住的災民群起抗議,要求移除。

魯凱鐘思錦牧師說:「部落感謝慈濟的協助,

但助人者須尊重受助者的文化面貌與信仰體系,為何要立巨碑彰顯慈濟呢?」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杉林鄉的大愛園區,

原住民不滿大愛村充滿「慈濟圖騰」的生活環境,沒有原民風味。

園區處處可見慈濟的圖騰及上人的文句,

災民們每天看見這些救災意象的石雕與文字,又勾起痛苦的記憶。

慈濟在園區推動「三不運動:不抽菸、不喝酒、不嚼檳榔」,

殊不知這是幾百年來原住民生活的習慣與文化。

災民要入住永久屋,不但得依政府規定簽下放棄祖先土地切結書,

還要簽署生活承諾書,不抽菸、不喝酒,還不許殺生,

原住民遇到快樂的事都會殺豬與喝酒慶祝,慈濟會不會管太多?

這種「慈濟化」或「漢化」的運動隱含意味著:

我的生活方式比較文明,你的生活方式比較不文明,所以必須要按照我的方式去改造。

原住民的生活習慣與獨特的文化要不要改變?要如何改變?應該由原住民自己來決定,

漢族或其他宗教族群,都不可也不宜干涉。

在大愛園區重建的教堂十字架下,馬總統放上證嚴法師開示「十在心路」的勸世語,

完全沒有尊重原住民基督教的核心信仰,引起許多原住民教徒與牧師的抗議。

慈濟雖強調尊重原住民的信仰,蓋了兩座教堂,

但是教堂大門的透明玻璃上,鑲刻了證嚴法師靜思語的對聯,其中還有「觀自在」三個大字,

據考證,「觀自在」是觀自在菩薩摩訶薩,亦是觀世音的別號。

傳統基督教堂不該出現所謂的勸世門聯,

園區顏明仁牧師指出:「由異教徒來蓋基督教的教堂,這本身就有爭議。」

這種強加自己宗教之經文或文字於其他宗教的建築物上,

而讓其他宗教教徒感受到不舒服,甚至有受辱的感覺,這種方式似乎非常不妥,

相信這並非是證嚴法師的本意,證嚴不是也常強調各宗教本應平等與互相尊重嗎?

未讓原民充分參與

2007年聯合國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承認並尊重原住民族想要過的生活方式,

包括自決權、自我管理、文化權等。

慈濟受捐款人之託付,與政府成為災後重建的策略夥伴,

應充分尊重原住民自決與自我管理的真正精神

慈濟慈善基金會第三條亦明示:「尊重並了解災區風俗、民情與宗教。」

國際紅十字會的救援指導原則第三、五條:「救援工作本身不具有任何宗教與政治目的」、

「尊重災區當地文化,接受社會結構與風俗之不同」。

慈濟在永久屋及教堂的設計過程中,實質上並未讓原住民有充分的參與,

原住民無法在屋樑上或園區內刻上象徵自己族群精神的圖騰符號,園區卻充滿慈濟的圖騰與雕像。

魯凱族、布農族與平埔族等部落重建聯盟、小林村重建委員會、

霧台鄉愛鄉協會及當地基督教會,均已多次強烈呼籲:

「包括讓居民參與永久屋設計,入口意象及街道等行政區域讓居民自行命名,

生活管理由居民決定,慈濟僅負責家屋興建。」

不過迄今尚未得到慈濟具體的回應與改善,而政府只出地,這些問題好像視而不見。

慈濟可以認真思考學習放下,園區的圖騰與命名完全交給原住民去決定,

讓原住民自己去管理與發展自己的文化與生活方式,也不要讓園區成為什麼國際示範園區,

咸信可以大大減少如印順導師所言的「惱亂眾生」,這也是一種功德無量!

作者為高苑科技大學經管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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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七甲線三日遊

趁著工作轉換之際跟老婆開車到宜蘭台七甲線玩耍了三天,
行程排得鬆散, 只去了武陵農場跟棲蘭森林遊樂區,
覺得臺灣真是好山好水, 特別是武陵農場, 風光明媚遠眺山景真是愉快,
儘管在夏天, 溫度才24度, 很是涼爽,
老婆第一次到武陵農場,
對於農場內的山色讚不絕口, 直說再過幾個月要帶岳母來玩,
這應該是我第二次到武陵農場勒, 上次去武陵農場已經是大三畢業旅行之旅,
時間過得真快, ㄧ晃眼14個年頭就過勒,
這十幾個年頭物轉星移人事變化很大,
不過我覺得喔, 內心的那一個小男孩並沒有消失, 只是躲起來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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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睜眼說瞎話?

馬英九前天重砲痛批民進黨執政時期採取鎖國政策,
談到激動處還一度哽咽說「想起來有時候都要掉眼淚」。
國民黨也一直用"鎖國"這個帽子扣在敵對政黨頭上,
我就很好奇, 到底阿扁執政時是鎖國到什麼程度?
部落客BillyPan說馬英九在虎爛, 民進黨執政時期對大陸的進出口成長15倍, 根本沒有鎖國!
 
 
那到底是馬英九在虎爛, 還是BillyPan在呼龍我們?
 這時拜一下google大神, 馬上賜給我們幾張圖片跟資料連結,
這是現任海基會副秘書長高孔廉所做的國政研究報告,
高孔廉是偏藍的, 我們借用一下他報告裡的圖,
 
我們可以看出, 在2000年到2008年陳水扁執政期間, 兩岸貿易有很明顯的突破跟增加,
八年下來, 兩岸貿易總額從不到300億美元增加到800億美元(大陸那邊的統計資料是超過900億美元)
是沒有BillyPan講的增加15倍那麼多, 但是也算是驚人的成長, 更跟鎖國扯不上關係~
 
那馬英九是哪一隻眼睛看到"鎖國"勒?還流淚個屁勒?!
無能就算勒, 還不誠實睜眼說瞎話扣對手帽子, 沒救了!
真丟臉!
真不知那個淚是從何而來的?
 
另外工商時報今年4月9日報導:對大陸出口依存度創新高
也可以看出:阿扁執政時期, 兩岸貿易依存度從26.6%提升到40.7%, 提升了53%,
何來鎖國?你馬英九上台兩年勒, 也才把貿易依存度提高一點點而已, 有什麼值得說嘴的?
馬英九大概以為台灣就跟中國大陸一樣, 網路是有封鎖的, 才敢這樣大剌剌騙我們這些老百姓的吧?
 
有關"鎖國"參考文章:
 
——————————————-以下為新聞———————————————————-

 

批扁政府誤國 馬英九哽咽想掉淚(2010/08/08 09:49)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7日下午主持第18屆二中全會,當提到兩岸關係發展時,

痛批過去扁政府「鎖國」、「誤國」,談到激動處還一度哽咽說「想起來有時候都要掉眼淚」。

馬英九在全代會上火力全開,砲轟民進黨執政時期做錯誤決策的人,

從行政院長、副院長到內政部長,這些人現在還要出來選五都市長;
下午緊接召開的二全會中,談到過去台灣發展卻一改上午的高分貝,
哽咽批評扁政府錯失良機,贏得全體委員的熱烈掌聲。

馬英九說,如果早20年做怎麼會變這樣子?有時候想起來都要掉眼淚,

他常常在想什麼叫做誤國,這就是誤國。
本來有個機會可以發展的,就是因為不做決定,拖延到最後反而不可收拾。

馬英九進一步指出,陳水扁政府最大的錯誤就是「鎖國」,

因為害怕跟大陸打交道,導致台灣逐步萎縮,像桃園機場的落後,松山機場的設備問題,
甚至核四停建重創台灣經濟,「難道不需要反省嗎?」

馬英九又說,台灣的成長是「一眠大一寸」,別的國家卻是「一眠大三寸」,

以貨櫃港為例,全球10大貨櫃港中有6個在大陸,
高雄港也從全球第3名,像溜滑梯似的掉到第13名,這就是「誤國」。
他強調,過去8年許多該做的事,政府現在要警急追趕彌補損失。
 

如此總結 才是時代悲劇(吳崑玉)

2010年08月11日蘋果日報

 

對於國民黨文傳會蘇主委所發表之文章,只能說:蘇兄,您辛苦了!
蘇兄全文主題,無非是強調馬主席之批評民進黨有理,

「因為,若不檢討過去,總結歷史經驗,我們何必倡言改革?如何推動革新?」

而國民黨總結歷史教訓的結論則是:「民進黨雖非所有問題的根源,確是許多弊端的始作俑者。」

從方法論上看,如果「總結歷史經驗」的結論只是某人之錯,

這種總結只能當成罵街說書的材料,無法引導到具體的改革。

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的結論是:「無法在數字上進行管理,成為中國歷朝衰敗的主因。」

這種針對「事」的總結,而非循例將萬曆罵成昏君,才是科學的、可驗證的、可據以改善現況的依據。

 
對照實際狀況,蘇兄的論述恐更加慘不忍睹。

2000年以後阿扁的鎖國政策,承襲的是李登輝的「戒急用忍」。

請問,戒急用忍是那一年宣布的?(1996年)當時是誰執政?(國民黨)

王永慶當時就寫萬言書反對過,那當時老李的主要幕僚,現在的黨國大老們有反對過嗎?

如此,1996年後台灣鎖國十幾年,國民黨都不必自我檢討嗎?

講歷史太遠,就講近一點的吧!中科三期環評是民進黨時代做的?

嗯!但這次相思寮爭議的中科四期,卻是2008年8月20日,馬政府上台3個月之後,才由國科會宣布核定的,

難道這也算是民進黨的決策嗎?

還有,最高行政法院判中科環評敗訴後,

第一個跳出來嗆行政法院的環保署長沈世宏,他也是民進黨的嗎?

馬英九不是最強調「依法行政」、「尊重司法」的嗎?他的愛將怎麼帶頭死不認錯,抗拒司法裁決呢?

領導大家做對的事

套用黃仁宇的話再問一句:我們現在的政府,能在數字上有效管理嗎?

花幾百億補貼企業僱工以降低失業率數字?

八八重建會資料上完工率百分之百的路跟橋,遇雨即斷,還是不能行車,

這是「有效管理」?還是不擇手段做出漂亮的數字?

如果當前的問題不能解決,300年前傳下的陋習無法糾正,

爭議事件既不能知之於前,又不能善了於後,那在改革啥?

我們不願評論馬主席日前之言,但若真的要「總結歷史教訓」,便不能掩蓋己誤曲解歷史,

而要徹底研究錯誤的背後藏著那些錯誤的價值、錯誤的邏輯、錯誤的觀念,

才導致錯誤的判斷、錯誤的決策,造成慘不忍睹的後果,

然後認真的研究,掌握真實的狀況,

排除官僚本位與利益團體的干擾,

做出最符大多數利益的決策,樹立新的價值與方法,這才叫「改革」。

奉勸蘇兄一言:把林志玲打成恐龍妹,許純美也不會變成林志玲!

改革需要領導者領導大家做對的事,Just do it!方是改革之道!

作者為親民黨文宣部前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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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蘋論:環保馬槓上發展馬

感想喔?
就是民進黨執政不好才換你國民黨作作看的勒, 民進黨也被趕下台受到教訓勒,
如果什麼事情都賴給前執政黨, 不用願意處理這些爛攤子,
那我們就永遠選民進黨讓他戴罪立功好拉!
 

———————————-以下是文章———————————-

蘋論:環保馬槓上發展馬

2010年08月06日蘋果日報

馬總統身上已出現多次自我分裂對抗,和左手打右手情況,

從中科三、四期開發案的混亂,就看到環保馬對抗發展馬的戲碼;

又是樁重大公共政策粗糙與負面示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科沒通過環評,必須立即停止開發與營運。

法院關心的是法律是否被遵守,不是政治面和經濟面。

根據法律,環評沒過就不准開工營運,立場完全正確,合乎民主分權制衡的大原則。

可是已經完工並已生產的廠商像是友達光電等怎麼辦?

停工的損失誰陪?又是國賠嗎?國賠者就是你我賠,對我們公平嗎?

這種政府決策的品質,如同台大經濟系教授陳添枝所言,是三流國家的決策。

他指出,環評的定位是「參考性」,還是擁有最終的否決權?不明不白;

沒有一個國家的環評一拖十年,這現象說明了是政治角力,而非專業

楊家彥教授也指摘政府有大問題,包括政策的一致性、行政效能、企業經營環境、

法規的穩定性,統統都出了問題,會影響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兩黨互賴不負責任

環保署的問題是,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中科三期只進行一階段的環評審查結論,

環保署仍然主張開發許可有效,讓廠商不疑有他繼續施工、營運,結果卻遭法院判決停工。

法院錯了嗎?沒有,是行政機關的錯,錯估了環評報告對法院裁決的威力。

行政機關不但沒反省檢討,還大砲濫射,一面砲轟法院,授人不尊重司法的話柄;

一面向後對齊,把問題賴給扁執政時的決策,說國民黨政府「在為前政府擦屁股」。

選民就是要馬政府為前朝擦屁股,否則選民進黨總統即可,為什麼要換黨執政?

兩黨互賴的現象非常討厭,像小孩子吵架,既幼稚又不負責任。

國光石化案和六輕失火案,政府反應都慢一拍,還發言不當,

使得民間惡評如潮,社會環保人士更加不信任政府。

當初相信政府而投資營運的企業家,例如友達董事長李焜耀就問說:「到底幾個政府啊?」

並說:「不能讓廠商無所適從,遭受停工損失。」幾個政府?多麼迷惑啊!

 
觀察本案會發現,問題製造者是政府。

明知環評未過還任廠商施工,是發展和環保的矛盾外,行政無能與昏庸給自己找來的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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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萬歲?!

年底五都選舉, SK2身為台北新住民可以第一次行使台北市長投票權,
老婆Sandy對郝龍斌市長印象極佳, 理當會投他一票, 但K則不做此想,
 
郝龍斌是不是好人?是!肯定是!
上次SK2去看道奇來台灣的比賽, 郝龍斌就坐在SK2左前方的位置,
他可不是開完球就閃人, 而是看到最後, 可見得他是真的有興趣,
比賽期間很多人跑去要求合照, 他也很客氣來者不拒,
郝是個斯文的大好人,  但我還是不會投他一票!
 
人家可能覺得K就是一個機歪到不行的人, 更!郝是好人, 你怎麼可以不投好人一票?
我跟你說喔, 如果是選模範生, 我應該會投郝一票,
問題是, 現在是選市長勒,
一個要處理台北市大大小小事務的首長, 不是只要具備"好人"要件就夠勒!"能力"才是重點吧?
 
很多人都有這個想法:他是好人, 所以我挺他!
(這個"他"你可以套上任何人, 但據說最常被套用的那個人姓馬~)
我對於這種想法只覺得有趣~
 
翻開歷史, 一堆好人赫赫在列,
崇禎皇帝是不是好人?
根據史料可以知道, 他不是一個荒淫的皇帝,也不是一個懶惰的皇帝,
他對明朝中興的迫切心情,每一個讀過他事蹟的人都能夠清楚的感覺到,
但一連串的判斷錯誤讓他成了明朝的亡國之君,
那個"小樓昨夜又東風, 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李後主是不是好人?是的!
他只是一個無害的詩人, 但是勒, 他也成了亡國之君!
宋徽宗是書法家畫家, 他也不是暴君, 但是勒, 北宋就是葬送在他手裡,
千萬百姓皆因這些好人而流離失所~
 
好人就不會對人民造成傷害?
當一個 好人 沒有能力 卻被放在一個重要的位置上時, 會對人民造成很大的傷害~
好人 + 沒有能力 + 重要位置 = 一場災難,
EX: 馬(好人)+ 沒有能力 + 台北市長 = 納莉風災水淹台北城
EX:馬(好人)+ 沒有能力 + 總統 = 八八風災
(這裡有必要對"能力"作個定義, 說實話, 以馬英九龜毛潔癖的個性, 最適合的位置是秘書,
    他不是決策者的料, 也不是執行者的料, 這從他治理台北市的政績就是普通平凡可見一斑,
    硬把他放在不對的位置上, 那就是沒法成事, 因為他的才華不在此勒!
    附帶一提的是, 小蔣當初用馬當秘書, 可見小蔣病歸病, 看人的能耐還是頗準的!)
 
有人說好人起碼不會作壞事, 起碼不會像陳水扁一樣貪污,
好人一定不會幹壞事, 同意阿,
但沒能力的好人會把事情幹壞!
那你要怎麼處理這個"不會幹壞事卻把事情幹壞的好人"?
ex郝龍斌搞敦化南北路自行車道鋪了又拆的, 你覺得他是幹壞事嗎?
自行車道不是壞事阿, 但他卻把這件事幹壞!
這條自行車道鋪設經費將近新台幣1億元(敦化北路4500萬, 敦化南路5400萬),
拆掉還原又要另外一筆錢, 這些錢是沒進郝龍斌口袋,
但是郝龍斌浪費一大筆錢畢竟是事實,
難道他只要說反正我沒貪污, 大家就要額手稱慶嗎? 
 
這世間的好人太多了, 你我他大部分的人都是, 是一個平常的現象,
好人只是一個處事的基本要件, 並不代表他是個幹練的官吏, 也不代表他一定是個稱職的領導者,
我們把好人神格化是不對的, 我們對好人有過多的期待也是不對的,
是否能幹精明執行力強, 因人而異,
我們推定好人一定能幹精明執行力強, 是錯誤的聯想及誤會,
基於這種錯誤的聯想而投他一票的行為, 未必是正確的判斷!
應該說本質上是比較接近粉絲的行為, 
那些為了民主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先烈們,
知道後代子孫是以粉絲心態行使他們用生命爭取來的政治權利時,
在地下也會哭笑不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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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掉環保署好勒

台塑六輕發生火災, 是國家級的災難還是地方性的火災?
大多數人應該都會同意是國家級的災害吧,
國家級的災害環保署不積極處理就算勒, 還怪到地方政府來?
台塑空污費一年6000萬元, 是中央分4成地方分6成, 地方分到比較多沒錯,
但是勒, 台塑犧牲雲林縣環境產生的利潤, 300億稅收是繳給中央政府的勒, 地方政府根本沒分到,
那你覺得是收到3600萬元的雲林縣要負起主要的監督義務?
還是收到300億2400萬元的中央政府要負起主要的監督義務?
講句白一點的, 台塑付6000萬給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從其中撥3600萬元給縣政府,
就可以將所有的工安問題全丟給地方政府?
那地方政府也太好強姦勒!強姦價碼還這麼低!
 
中央政府你可以再無恥一點勒!
另外聯合報也隨之一搭一唱, 其已經喪失第四權監督政府的功能, 水平可見一斑~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巿) 政府。

 

藍嗆:地方政府做了什麼

2010年07月30日蘋果日報

隔空交鋒
雲林縣長蘇治芬昨到行政院下跪,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反批,

地方政府對於消防、環保,都有直接的稽查取締權利,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規,

甚至授權地方政府限期改善、勒令停工的權力,「試問地方政府這些年做了什麼?」

對此,雲林縣政府說,蘇治芬近五年縣長任內,六輕發生十四次工安意外,

其中七次空污規模較小,裁罰一百萬元以下,

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七月的三件重大工安意外,共裁罰八百六十五萬元,金額約佔歷年來三分之一。

雲縣:8個月已罰865萬

雲林縣環保局長陳世卿表示,自六輕十二年前量產至今,共發生十九件工安意外,

塑化烯烴一廠發生過五次、塑化烯烴二廠四次、塑化輕油廠三次,

另外其他廠區也發生大小不一的工安意外七次,

其中,去年壓縮機跳機或運轉不順導致的火警就有八次,縣府總共開罰一百三十三件,總金額達兩千多萬元。

陳世卿說,蘇治芬上任後,六輕重大工安事故,

首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南亞TDI廠光氣密閉室混合器管線法蘭元件破裂、光氣洩漏,

導致四十名員工受傷,事後被重罰五百一十五萬元。

本月七日塑化烯烴一廠內常溫分餾區疑似蒸餾塔塔底泵浦軸封破裂,

丙烯流體外洩造成火災,燃燒塔大量排放黑煙,裁罰五十萬元;

二十五日晚麥寮一廠輕油廠低壓蒸餾區主塔設備外洩成品重油,造成火災連燒三天,每天各罰最高額一百萬元。

 

冷眼集/地方政府,別忘妳的權責!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特稿】
2010.07.30 03:16 pm
 

雲林縣長蘇治芬與麥寮居民等人,齊跪在台北市滾燙的柏油路上,一字排開,聲勢驚人。

類似場景似乎也曾出現在古時歷史小說中,勤政愛民的地方父母官至京城下跪,為鄉民請命,確實讓人動容。

但時空背景不同,蘇縣長這一跪,卻讓不少人搖頭,因為這反倒暴露出地方政府長期的怠忽職守。

明明擁有稽查管制、停工復工等權限,卻捨棄不用,反倒是率眾北上,演出鄉土劇中常見的跪地戲碼,實在讓人不解。

蘇治芬的一跪,熟悉環保法規的人士非常不以為然,

依照空污法、水污法,地方政府對於污染原的管理權限相當大,包括管制、稽查、停工、復工。

一旦發生工安意外,無需中央政府介入,就可以直接先要求工廠停工。

如果造成重大污染,依照公害糾紛處理法,縣長就是調解小組的必要成員,由縣長啟動機制,並主持會議。

地方政府擁有這麼多的法規、權力,但當出現人為意外或天災,處理過程卻經常荒腔走板。

原本的權責似乎完全不在自己身上,全部過失、政治責任,都得由中央政府一肩扛起。

環保署統計,台塑六輕從90年至99年,總共繳交近四億元的空污費,雲林縣政府收了六成,四成交給了環保署。

而環保署這幾年來,陸續從空污費中,補助了雲林縣政府6485萬元。

換句話說,雲林縣政府光是從台塑空污費中,就拿了近三億元,這還不包括台塑長期所捐的地方回饋金。

這些年來,縣政府拿了這麼多錢,就應善盡督導之責,以保鄰近鄉民平安。

蘇治芬這一跪,對於雲林縣數十萬縣民來說,可說是震撼力十足,

不過,贏得當地民心之後,不禁令人想問,縣政府這些年來拿好億元,到底做了什麼?

【2010/07/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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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演出的夏日荒謬肥皂劇

炎炎夏日不找點樂子說不過去,

樂子哪裡找?看新聞就有勒,
特別是比對幾則看似不相關的新聞, 往往透露出些許荒謬性, 令人莞爾!
兩個新聞放在一起就顯現出荒謬性, 荒謬性是對比出來的!
哪兩個新聞?
一個是台北市政府推行節能減碳活動, 百貨公司因此調整室內冷氣溫度到26度, 被民眾抱怨不涼~
經濟部最近也推行類似的活動,
另一個則是台塑六輕火災事件,
真奇怪!你政府的政策是什麼?
一方面要人民共同配合推行節能省碳, 一方面卻支持 台塑六輕 國光石化八輕,
全國人民苦哈哈少吹冷氣一年減少的二氧化碳, 遠遠比不過台塑六輕一天排放的二氧化碳,
這樣的挖東牆補西牆作法, 不是既可笑又偽善嗎?
大家為了地球好要節能省碳, 同意阿,
問題是你政府一邊要求人民配合節能省碳, 一方面卻大力支持石化等高耗能產業,
我們就算有心支持也會心寒吧?
  
—————————————-以下為兩則新聞———————————————————
 

太熱了!室溫定26度 民眾怨不涼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推行節能減碳自治條例,要求用電大戶室內均溫要定在26度以上,

但近日氣溫飆高,不少人抱怨賣場、百貨公司內既悶又熱,實在難受。

這兩天1999、市長信箱接到不少投訴,建議市府放寬標準,彈性設定溫度下限。

北市副市長李永萍指出,目前還在宣導期,年底前都不會開罰,就是希望業者及民眾有時間適應。

她重申,室內均溫26度,並非指冷氣要設在26度。

假設室外很熱,業者可斟酌調低到22或23度;

室外氣溫較低,當然室內冷氣溫度就要調高,重點是均溫達到26度以上。

制訂「台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的市府產業發展局強調,

這是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26度也是經過討論才訂出的標準,不會變動,但不是不能討論。

產發局長陳雄文表示,一下子要大家改變生活習慣不是很容易,市府才訂出宣導期,明年才開罰。

陳雄文表示,均溫定在26度,是參考美國專業學會及中央氣象局調查結果,

室溫定在26度是最令人感到舒適,對身體健康和工作效率,都有幫助。

市議員黃向羣認為,市府應多聽民眾意見,才有辦法執行。

市議員潘懷宗支持室溫26度的政策。潘懷宗指出,民眾從室外進到室內,身體一下子從很熱到很冷,反而容易感冒。

【2010/07/08 聯合報】@ http://udn.com/

用我們的錢 豢養石化巨獸(徐光蓉)

2010年07月28日蘋果日報

位於麥寮台塑六輕廠7月就發生兩次大火,

不僅民眾恐慌,許多人呼籲應該先釐清問題,並停止進行中的六輕五期擴建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六輕的火災對同樣填海造陸、規模相當的國光石化環境影響評估,蒙上層陰影。

到底台灣石化業有無必要繼續擴充?

據官方「石化工業政策環境影響評估」資料,

石化工業特性包括:「產業關聯性高,……(台灣)自下游加工業的需求衍生出發展中、上游石化原料生產;

……提供特化、紡織、電子業等所需原料,為重要要基礎工業。」

──石化上游產品主要為供應台灣的下游業者。

能源局統計資料看來並非如此,

1995至2009年台灣石油產品總需求增加69%,國內需求增加僅30%,交通耗油總量改變很小;

最大增量是石油產品出口,由4.5%增加為29%,2009年外銷與國內化工業用量相當!

國光石化與六輕擴廠都只是為出口。

規模越大虧損越多

過去幾十年台灣的能源密集工業,每年耗用全國約1/3能源,

其中石化上游的化學材料製造業為最大宗,耗用全國能源比率從1995年14%增加到2009的28%!

同期,全國的平均能源使用效率略有改善,但能源密集工業的能源效率卻明顯惡化,

表示石化業等的擴張使得其他部門節能努力化作烏有。

六輕五期擴建與國光石化計劃若如期展開,「節能減碳」落得只是個笑話。

台灣能源99.25%仰賴進口,近十多年,中、印等國家興起,能源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導致國際能源價格不斷攀升;

台灣能源外購負擔從1995年2.6%GDP增加到2009年的10.0%GDP。

包含石化業在內的能源密集產業用去1/3能源,但對GDP貢獻都只在4%左右。

石化業規模越大台灣虧損越多。

「產業關聯性高」是倡議石化業必須擴張的主要理由;

即使「關聯性高」正確,也不表示全國必須傾所有資源呵護、培養石化上游產業。

「能源」為人類所有社會、經濟、文化及生存所不可或缺,關聯性高,

現在台灣99.25%仰賴進口,為何不見政府或石化業擴張的擁護者關心?

「產業關聯性」應該只是個虛幻的藉口。

據台塑六輕環評資料,六輕不計入發電廠,每年排放4257萬噸的CO2,約合2008年全台排放之17%;

規模相當的國光石化雖宣稱,CO2年排量放僅1187萬噸,民間估計實際量應在3300萬噸左右。

 
審查中的六輕五期將增加CO2年排放量825.5萬噸;這兩案若運轉將增添全台2008年的16%。

據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台灣未來部分減碳將透過國際碳交易取得,如果每噸CO2以50元美金計,

僅此兩案,台灣未來每年需付出20億美金!

 
為六輕,政府投入數百億經費興建集集攔河堰;

為國光石化,將以數百億興建大度攔河堰,由60公里外取水;

民眾的稅金餵養石化王國,卻換來污染糧食、漁牧產品與可能增加的罹癌率。

國際CO2減量協商共識一旦達成,石化產業的碳排放可能又是民眾埋單;應該是停止餵養石化巨獸的時候了。

作者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召集人、台灣大學大氣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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